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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 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风电主体施工

   日期:2023-11-30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风电主体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十三间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一体化项目风电主体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十三间房。

2.2 项目规模: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共享储能+100万千瓦风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6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G-01201

500MW(9MW机型)风电建筑及安装工程

500MW(金风9MW机型,共56台)风电场场内建筑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风电场区道路工程施工;

1000

CHDTDZ046/16-SG-01202

500MW(7.5MW 机型)风电建筑及安装工程

500MW(运达7.5MW机型,共67台)风电场场内建筑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000

 

 

备注: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对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的情况,推荐其为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标段二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标段一、二的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其他标段的备选中标候选人。若标段二的第二名有效投标报价高于第一名有效投标报价 3%(含) 以上则不启用互斥原则,允许兼投兼中。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500MW(9MW机型)风电建筑及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MW(7.5MW 机型)风电建筑及安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9 19:302023-12-06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0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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