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大众污水处理厂 8.49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720 号。
2.2 项目规模:包含但不限于:电站的设计,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新能源集控平台设备)外的其他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组件、逆变器、满足达标投产的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标志;)、项目管理、调试(含组件、逆变器及附属设备及与电网联调)、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使用培训(投标方所供设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15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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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6-ZB-04001 |
上海嘉定大众污水处理厂8.49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包工程 |
上海嘉定大众污水处理厂8.49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包工程 |
10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上海嘉定大众污水处理厂8.49MW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采用柔性支架的光伏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9 17:30到2023-12-06 18: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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