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电花园小区电梯公寓一层物业招租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利民北街42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1个月免租期+35个月) ,暂定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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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 18-QT-03901 |
广电花园小区电梯公寓一楼招租项目 |
广安市广安区利民北街42号,广电花园小区内#5、6、7栋电梯公寓一层,除去配电房、电梯井、水、电井等公用设施占地和部分甲方自用外,其余用于招租的面积共约4149平方米,整体出租。租期三年(1个月免租期+35个月),暂定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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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基本情况:广安市广安区利民北街42号、广电花园#5、6、7栋电梯公寓一层物业,除去配电房、电梯井、水、电井等公用设施占地和部分甲方自用门市外,其余的面积共4149平方米,现对外进行招租。
2.本物业目前经营项目为幼儿园。招租后对中标人的用途要求:不能利用该物业从事影响招租方广电花园小区住户日常生活的经营项目,例如餐饮、会所、娱乐场所、洗车场、超市、养老场所等。
3.出租方式:整体招租。
4.租期:3年,暂定2024年1月1日起租,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入驻时间以中标后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物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广电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由招标人交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为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的企业,投标人及其子/分公司不得存在与招标人有诉讼、法律纠纷或合同纠纷。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近三年纳税证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至少从注册时间起开始提供)。
9.本物业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整体转租,但允许部分转租。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29 15:45到2023-12-06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2-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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