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21)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西藏华电拉萨当雄100MW光热 900MW光伏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可研及前期专题专项设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00MW光热+900MW光伏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 16-QT-12101 可研及前期专题专项设计 1.编制西藏华电拉萨当雄100MW光热+900MW光伏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可研报告及为完成本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的全部专题专项报告,并负责取得可研报告及专题专项审查批复意见。 2.协助发包人申报国家、自治区以及中国 示范项目;开展项目科技创新,提炼项目科技成果 3.根据发包人需要配合项目竞争性配置及开发权争取。 500 2.5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拉萨市当雄县龙仁乡境内,距离拉萨市直线距离约100km,距离当雄县直线距离约21km,距离乌马塘500kV变电站约8.5km,项目场址紧邻京藏高速和G109国道,交通便利,场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草原、自然保护区、重要压覆矿等敏感性因素,海波约4400米。项目因受当雄机场等限制性因素,采用槽式技术路线。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可研及前期专题专项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已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获取的等效新资质证书; 7.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或已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获取的等效新资质证书; 8.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个光伏发电项目及1个光热项目可研设计业绩(光伏及光热单项装机容量均为30MW及以上,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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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