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2022年企业水源江水置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2022年企业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已由 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27 号 批准建设,并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23】014号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涞水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涞水县2022年企业水源江水置换项目
2.2工程建设地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从农村江水置换的主管道铺设管道通向企业,采用PE100级1.6Mpa管材,总长15958.8m。同时建设排气井9座、阀门井18座、阀门井组22座等附属设施。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范围内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如下:
一标段、二标段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无效)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无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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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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