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尾砂综合利用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矿尾砂综合利用,拟选定3家供应商负责尾砂处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本矿尾砂综合利用,拟选定3家供应商负责尾砂处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有处理尾砂综合利用相关人员及能力。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询价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需供应商提供,以开标当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企业需具备影响环境评价报告书(表、单)、排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高不超过2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