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23)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格尔木片区、海南片区生产运维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1.格尔木片区下设1个风电站、3个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乌图美仁乡、都兰县宗家镇; 2.海南片区下设1个风电站、1个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光伏园区。 2.2 项目规模:1.格尔木片区含运营格尔木华鼎光伏电站(50兆瓦)、格尔木华盈光伏电站(30兆瓦)、诺木洪风电场(99.5兆瓦),格尔木片区总装机容量179.5兆瓦; 2.海南片区含共和光伏电站(55兆瓦)、切吉风电场(50兆瓦),海南片区总装机容量105兆瓦。 3.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向格尔木片区16人(管理员1人,班长1人,技术员1人,检修员10人,电气操作组长1人,电气操作员2人);海南片区9人(管理员1人,电气操作员2人,检修员6人)进行24个月生产运维工作,并对格尔木片区、海南片区所属设备及资产的定期维护、巡检、消缺、电气操作等工作,确保各场站设备正常,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发包方提供住宿场所。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最低人数配备25人)共 24个月生产运维工作,合同采用1+1方式,甲方有权利在乙方合同执行评价为良以下时,终止合同、另行采购,履约日期及人员需求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12301 格尔木片区、海南片区2024-2025年度生产运维服务 对格尔木片区、海南片区所属设备及资产的定期维护、巡检、消缺、电气操作等工作,确保各场站设备正常,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发包方提供住宿场所。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格尔木片区、海南片区2024-2025年度生产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格条件:①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扫描件)。 7.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5个单体50兆瓦及以上新能源运维业绩,其中至少含有3个单体50兆瓦及以上风电运维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和运维场站装机容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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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