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4-2025年卷烟中转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河烟采2023-0099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及数量:本项目外包内容为将河池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中心分拣打包后的卷烟运输至河池市烟草公司下辖的4个卷烟中转站(宜州中转站、都安中转站、南丹中转站和巴马中转站),运输量约为每年约452240件,中转运输起点为河池市东江工业园区烟草物流配送中心,交货地点为上述4个中转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卷烟载运、协助卸货,以及相关作业数据的记录填报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投标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投标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6.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下同)。
2.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现场提供以上材料并核验通过后方可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并到达以下指定帐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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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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