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区域:湖北省,襄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暂估价项目施工Q标段-灰场工程已获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业主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宜城市小河镇西南约6.5km的梁堰村附近,厂址北距襄阳市约26.5km;东南距宜城市约14.0km。本工程系新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并留有再扩建条件。
2.2 招标范围
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Q标段合同范围为灰场建筑和安装工程;本标段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临时道路的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本标段所有材料送检工作;本标段施工用材料、金属无损检测的检验;本标段范围内的设备调试工作。
包括所安装设备的单体调试和配合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
具体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范围:
(1)灰场清表、开挖、回填及对应的土方运输。
(2)灰场内土工膜防渗施工。树木砍伐、清表、土工膜敷设等工作应在签订合同后2年内全部完成,若因非投标人原因导致部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本合同终止,土工膜敷设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灰场内灰坝施工,包括坝后堆石棱体、坝后排水沟、土方筑坝、土工膜防渗、干砌块石护坡。
(4)灰场排水设施施工,包括排水竖井、钢筋混凝土排水暗沟、钢筋混凝土集水池、集水池后排水沟。
(5)灰场周边浆砌石截洪沟施工。
(6)泥结石道路(初期坝顶泥结石路面、灰场内泥结石道路)。
(7)灰场管理站的土建与安装施工。
(8)灰场喷洒水系统施工。
(9)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10)地下水监测井施工。
(11)灰场周围钢结构围栏、大门及绿化带施工。
(12)厂外架空线(永久电源)的建设;从当地市电引接正式电源(架空线)由承包人负责实施,承包人负责从供电公司指定的电源报装接火点至灰场的架空线设计施工验收及调试,接口为电力公司认可的电源报装接火点,接口电缆头的制作安装属于承包人工作范围,建设单位仅负责配合电源开户报装。
(13)施工便道的建设和恢复,包括施工期间施工便道范围内临时租地的协调、补偿,占地区域的水土保持,可能影响到的周边农田耕作、灌的赔偿,可能发生的青苗补偿以及过路过桥、厂外协调、穿越村庄及各种市政管线等费用,以及施工期间施工便道的维护、清扫、洒水等。
(14)竣工移交前定期对坝体的沉降及稳定性进行安全监测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5)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山体的沉降及稳定性进行安全监测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6)本标段现场施工区域卫生设施的施工和维护,并负责其日常的维护、保洁及最后的拆除。
(17)本标段范围施工和临建场地的平整、垃圾清除和处理、临时办公设施、临时施工电源、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排水设施的施工及维护、以及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落实环评及其批复要求)、水土保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复函要求)工作。
(18)上述范围内所有设备调试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
计划2024年4月1日开工,以监理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预计总工期183天。
主要节点如下:
序号 |
施工进度及控制节点名称 |
计划时间 |
1 |
施工便道开始施工 |
2024.03.01 |
2 |
灰场清表开始施工 |
2024.04.01 |
3 |
灰场管理站主体结构施工完成 |
2024.05.30 |
4 |
灰场灰坝施工完成 |
2024.07.30 |
5 |
灰场工程竣工验收 |
2024.09.3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已完工的火电厂灰场工程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II类场(GB18599-2020)施工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工程竣/完工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为投标人),在上述第(2)项规定的企业业绩中担任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2022年12月1日以来至少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1、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和2022年财务报表。
(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12月4日10时3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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