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框架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三道坝镇工业园区,距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约20公里。主要装置包括3*82000 Nm3/h空分空压站、53万Nm3/h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硫回收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联合装置(含SH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及C4烯烃转化(OCU)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PP)、27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LDPE)、公用工程装置、动力中心装置等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本项目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垃圾清运工作。投标人负责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清运,每年预估工业垃圾(不含危废)总量4800吨,清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垃圾场,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工业垃圾(不含危废)主要有如下几类:
保温材料 |
保温棉、岩棉等(按现有装袋方式装袋) |
塑料制品 |
包装袋、胶管、滤芯、板状塑料薄片等(按现有装袋方式装袋) |
木材料 |
包装箱、托盘、木头架子 |
其他固废(不含危废) |
包含胶管、饮料瓶、棉门帘、篷布、废旧灯泡等 |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年。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7年1月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合同终止执行,两者以先到为)。
2.1.4服务地点: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垃圾清运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06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2-1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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