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华豫源清洁能源公司关庙镇100MW(128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宿迁华豫源清洁能源公司关庙镇100MW(128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宿迁华豫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关庙镇12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地形平整,地貌主要为鱼塘水面,为光资源可利用区,具备建设光伏电站的外部条件和资源条件。场区周边有乡村公路通过,交通条件较好,站区场地较平整。
2.3 标段划分: 宿迁华豫源清洁能源公司关庙镇100MW(128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宿迁
2.5 服 务 期: 计划14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容量128.0092MWp,交流并网额定容量100MW。根据本项目送出工程初步方案,本光伏电站拟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T接至关庙~陆集110kV线路(根据电网公司建设情况考虑是否自建送出线路)。本项目110kV电气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形式,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形式,配置1组出线间隔。110kV升压站内设置1座电气设备舱,室外场地配置110/35kV主变、35kV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成套装置、110kV室外GIS装置。本项目35kV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共4回35kV线路光伏进线。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承担宿迁华豫源清洁能源公司关庙镇128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四通一平、临时工程等施工准备,基础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信息的页面)。
(3)拟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监的名字或执业印章),社保由投标人缴纳6个月及以上,提供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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