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中光区域备件联储协作服务招标采购-区域备件联储协作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 风电联储服务总容量已超过 500 万千瓦,针对下属多个项目现场区域备件联储协作服务,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华电中光服务所有风力发电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QT-11101 区域备件联储协作服务采购项目 备件联储协作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域备件联储协作服务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盖章的近三年(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提供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参与人须拥有劳务派遣、仓储管理服务、或新能源电站管理服务相关资质,经营范围内须含有以上业务;参与人须提供自2020年以来,仓储管理服务、人力外包、新能源电站管理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合同复首页、数量页和签字印件或者业主方出具的支持性文件)。 5.参与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结果、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参与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参与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者未划分招标内容的同一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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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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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