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合肥市五里庙复建点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公司-合肥市五里庙复建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拉森钢板桩、管桩及降水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安徽工程 合肥市五里庙复建点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工程公司-合肥市五里庙复建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拉森钢板桩、管桩及降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ZHXJS-GJ-EN-2023-6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ZHXJS-GJ-EN-2023-64/01
标段(包)名称:工程公司-合肥市五里庙复建点项目工程总承包-拉森钢板桩、管桩及降水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分包工程主要为拉森钢板桩、管桩及降水工程施工,主要分包内容有:土钉制安、喷射混凝土、灌砂桩、拉森钢板桩、型钢桩、钢支撑、钢冠梁回填、预制混凝土管桩、凿桩头、降水井。
2.2 计划工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建设 2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的工程业绩一项; 3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5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计价结算支付的凭据; 8投标人须在中化学建设投资集团 合格分包名单内。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