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2924)
一、 招标条件
榆林工程福建储运项目运维服务劳务分包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关于榆林工程承接到福建华电储运 港区货运服务及港区火车货物装车作业、港区辅助作业及皮带巡视运维服务的2个运维项目,现针对其现场作业需求劳务用工进行劳务分包,最终依据项目完成作业量进行结算。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5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84/16-QT-292401 榆林工程福建储运项目运维服务劳务分包 榆林工程福建储运项目运维服务劳务分包项目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榆林工程福建储运项目运维服务劳务分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范围应包含劳务分包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以下业绩之一:①散货码头作业业绩;②劳务协作业绩;③皮带运行、维护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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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