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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虎投审〔20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太平派出所用房和交警大队用房。(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总投资约28288.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4968.43万元。(项目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52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8个月,保修阶段暂定2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及验收阶段监理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公安业务用房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幕墙、门窗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园建及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标识工程、人防工程、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工程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设备安装等的监理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

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 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 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 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 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 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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