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清洁能源 2024年1月-2026年12月年度工程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2-236)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西清洁能源 2024年1月-2026年12月年度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广西清洁能源 2024年1月-2026年12月年度已开工的华能百色项目、西林项目、合浦项目以及后续开工的镇龙山二期、浦北壮岭项目和来宾项目等多个项目,按项目建设需求预估车辆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广西清洁能源 2024年1月-2026年12月年度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租赁范围及要求:
租赁车型:三菱帕杰罗、日产途达、丰田霸道、坦克300等。
租赁时间:2024年1月-2026年12月年度。
车辆要求:3.0排量以下,车辆生产日期需保证2017年及以后,公里数10万以内,适应山地地形,满足全天候爬山爬坡能力需求,车况优良无暗病。
其他要求:租车带司机,司机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司机随车一同调配。
租赁方式:根据各项目建设需求租赁车辆,车型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用车前协商确定,租赁时间按项目实际需要,按每月租赁费用单价据实结算,费用可按季度支付。
租赁数量: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
租赁用车说明:采购方租赁车辆用于项目现场建设,车辆自身问题及日常维修保养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报价时适当考虑将该部分日常维保费予以考虑,车辆维保期间应安排另一台原租赁车型或者同级别越野车顶替,确保不影响现场用车。招标人可协助配合处理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的小缺陷等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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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