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0-230384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25万千瓦光伏产业园区低碳转型新能源项目升压站主变及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距沙雅县城70公里,光伏装机规模250MW,配置10%,2h 储能系统,即25MW/50MWh储能系统。沙雅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阿克苏地区东偏南。处于塔里木盆地北部,渭干河绿洲平原的南端,北靠天山,南拥大漠。地处东经 81°45’-84°47’,北纬39°31’-41°25’之间,东西宽 180 千米,南北长 220 千米。北接天山南缘的库车、新和两县,南辖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一部分,和田地区的民丰、于田两县沙漠相连,西与阿克苏市毗邻,东南和巴州的尉犁县接壤。县城距省府乌鲁木齐市的直线距离486千米,公路里程832千米,距阿克苏市公路里程252千米。行政区域面积31848平方千米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主变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交货、现场开箱、安装指导、负责现场调试和试验、培训、参加试运行和协助验收。
2.2提供型式试验(含短路承受能力试验)和常规试验数据,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2.3提供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和使用方面的说明书。
2.4提供图纸、资料、制造和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标书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2.5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和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技术协议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产品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技术协议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主变及附属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附件和装置也应投标方提供,并列出明细表和单价,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2.6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为了使投标方所提供的主变及附属设备适应招标人总体布置和总体性能要求以及与其他承包人所提供设备的配合,应允许较小修改,并不得要求额外的报酬。
3、采购数量:1台套
4、交货时间:
交货批次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第一批 | 220kV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 台套 | 1 | 2023年2月20日全部交货 | 施工现场基础交货 | |
备注:1、此交货日期为工程施工现场交货时间。 2、具体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和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全部资资料及证明(不仅限于此):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2018至今,设计和制造过额定容量不小于240MVA及额定电压不小于220KV的三相双绕组降压电力变压器国内5个项目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参数页、验收报告、财务发票扫描件(或用户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项目供货规模及范围等,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业绩。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同时执行本项目合同设备的管理、设计、安装与调试、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或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