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医院医学影像显示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学影像显示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3-378
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000.00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医学影像显示器 |
1.00 |
批 |
200000.00 |
工业 |
否 |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21.3英寸 LED背光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补充事宜。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针对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的特别说明(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1),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
无
(3)投标保证金。
2、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 ;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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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fjzx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