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4-231260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北方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龙塘大坝项目所需的护栏材料及附属配件,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辖区南渡江上,新建枢纽拦河闸位于原枢纽坝址(龙塘坝)下游70m,距龙塘镇约1km,距海口市29km,距入海口约26km。本工程是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生态补水、发电、旅游等,并为改善上游防洪排涝创造条件。待水源保护与通航矛盾解决后,可兼顾航运。拟建枢纽正常蓄水位8.35m,相应库容为1640万m³,校核洪水位14.25m,水库总库容为1.4亿m³,工程等别为II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2、竞标范围:投标方须承担本次竞标采购物资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车、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方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管 | Φ80*4mm | 米 | 265 | |
2 | 铸钢支架 | ZG25 | 块 | 160 | 标准图集 |
3 | 螺栓 | M16×350 | 个 | 620 | |
4 | 螺母 | M16 | 个 | 620 | |
5 | 垫片 | M16 | 个 | 620 | |
6 | 钢垫板 | 150×100×12mm | 个 | 175 | 需加工 |
7 | 钢垫板 | 160×160×12mm | 个 | 160 | 需加工 |
8 | 钢垫板 | 130×170×4mm | 个 | 160 | 需加工 |
9 | 不锈钢圆板 | Φ76*4mm | 个 | 20 | 需加工 |
10 | 不锈钢管 | Φ76*3mm | 米 | 780 | |
11 | 不锈钢管 | Φ89*3mm | 米 | 180 | |
12 | 不锈钢管 | Φ38*2.5mm | 米 | 510 | |
13 | 不锈钢壳体 | Φ120*3mm | 个 | 165 | |
14 | 不锈钢管 | Φ60*3mm | 米 | 2680 | |
15 | 不锈钢管 | Φ50*4mm | 米 | 5085 | |
16 | 不锈钢管 | Φ30*2mm | 米 | 2790 | |
17 | 不锈钢管 | Φ20*1.5mm | 米 | 15700 | |
18 | 法兰 | Φ77mm | 个 | 3970 | 根据标的物详图加工 |
说明:钢板加工样式及打孔要求详见第七章标的物详图。 |
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招标方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招标方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投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投标方保证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及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招标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标的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投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本次投标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5)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提供本次竞标标的物的检测报告1份。
4、交货时间:2024年01月至2024年12月,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 用于本工程的护栏材料及附属配件原材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6.2 投标方供应的不锈钢材料不得存在变形、污损、穿孔等各项质量缺陷。铸造件不得有冷隔、裂纹、缩孔和穿透性缺陷及严重的残缺类缺陷,且应清理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应清理与铸件表面齐平。
6.3本次标的不锈钢选用304材质;钢管、铸件采用Q235B材质,面漆颜色统一为灰色。
6.4锌图层平均厚度85um,最小局部厚度不得小于60um。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投标方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在投标方尚未提供招标方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投标方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方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竞标标的物的付款方式:每月16日,投标方根据结算期内双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及金额对账,于当月18日前向招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税率:3%或13%);招标方根据本工程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和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运抵工地的燃油发票金额扣除5%质量保证金后的60-80%,剩余货款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北方公司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招标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协商确定。
7.4护栏材料及附属配件的质量保证期6个月,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完算起,质保期内物资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事件时,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
7.5 本次招标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120.9951万元、税后124.6250万元(税率3%)、税后136.7425万元(税率13%),若竞标人竞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竞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持证情况自行添加),必须具备护栏材料及附属配件生产资质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投标方的营业执照需经年检合格。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持证情况自行添加),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投标方的营业执照需经年检合格。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方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8、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