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32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山东新能源 14个风场风电机组发电机维修框架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华电山东新能源 14个风场风电机组发电机维修,总容量793.4MW,421台风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36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32601 华电山东新能源 14个风场风电机组发电机维修框架项目 上海电气W2000(金城、郭家店、虎门、台儿庄、南墅、淄川)、重庆海装H111(肥城桃园、安临站、龙口二期、沂源)、东方电气DF93、DF110(龙口一期、北马一期)、华锐SL1500(虎头崖)、瑞其能YZ82、YZ93(昌邑一、二期)、南车WT1500(昌邑一期)、太重TZ2000(乳山)风电机组发电机框架维修。服务期36个月。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山东新能源 14个风场风电机组发电机维修框架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0台双馈风电机组发电机和5台直驱风电机组发电机维修(含塔上、下架)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11.财务要求: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13.本标段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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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