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化学工业区 G2 地块内;上海市金山区与奉贤区境内的漕泾~拓林岸段;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化工区的发电基地内。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临时 电源工程 |
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2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03 月 12 日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码头初步 设计审查及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
服务期:工程项目全过程,预计 18 个月。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基坑支护 设计技术服务 |
计划服务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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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1 |
漕泾综合 能源中心 二期项目 施工临时 电源工程 |
1 批 |
拟在本工程建设厂 区内新建 1 座预制 舱 35kV 式开关站, 经 1 回35kV线路接 至 1 台 10000kVA油 浸式变压器降压至 1 座预制舱 10kV 开 关站,作为本项目 施工临时电源。投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 期:2024 年 02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 期:2024 年 03 月 12 日 |
上海市金 山区漕泾 镇化学工 业区 G2 地块内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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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 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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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方需对整个用户 站进行规划设计, 并负责 35kV、10KV 开关柜及整个站用 电气系统的供货、 安装及相关电气试 验;施工区的应急 电源接入和整个用 户站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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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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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综合 能源中心 二期项目 码头初步 设计审查 及施工图 审查技术 咨询服务 |
1 批 |
对漕泾综合能源中 心二期项目配套码 头工程的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进行全 过程、全方位的独 立咨询审查(包括 总平面布置、水工 建筑物、建筑结构、 供电照明、控制、 通信、节能、给排 水、消防、暖通环 保、安全等所涉及 的所有专业内容)。 对设计方案的合理 性、结构安全性、 可靠及耐久性、概 算等方面进行核查。 对设计中间成果及 时提交书面咨询意 见,对设计文件预 审稿提交咨询报告, 对设计文件报批稿 的修改情况进行跟 踪核查并提交书面 咨询意见。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服务期:工 程项目全过 程,预计 18 个月。 |
上海市金 山区与奉 贤区境内 的漕泾~ 拓林岸段 |
3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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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综合 能源中心 二期项目 基坑支护 设计技术 服务 |
1 批 |
为保护地下主体结 构施工和基坑周边 环境的安全,对本 项目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 进行基坑支护方案 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服务期 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年6 月 30 日 |
上海市金 山区漕泾 镇化工区 的发电基 地内 |
3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漕泾综合能源中 心二期项目施工 临时电源工程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 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9)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 环保事故; (10)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 a 和 b 的资质条件: a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 上资质; b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至少 2 个同类型工程竣工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 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至少 1 个同类型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招标文件中同类型工程的定义为: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配电施工项 目。)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2. |
漕泾综合能源中 心二期项目码头 初步设计审查及 施工图审查技术 咨询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9)近三年内没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 (10)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专业需包含港口工程。 (2)投标人具有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个类似规模项目的设 计工作或设计咨询审查工作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文件(需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 字页等)或用户证明等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类型、承包范围、 合同金额等。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 招标的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具有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类 似规模项目码头设计或审查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履历。 【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 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 求。】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规模项目”定义:3.5 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 |
3. |
漕泾综合能源中 心二期项目基坑 支护设计技术服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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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 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 段投标; (7)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9)近三年内没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 (10)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 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2)投标人具有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 2 个类似规模项目且已 竣工的设计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文件(需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 字页等)或用户证明等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类型、承包范围、 合同金额等。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 招标的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 师(岩土)职业资格,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至少 1 个类似规模项目设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履历。 【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 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 求。】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规模项目”定义:深度大于等于 7 米的基坑支护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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