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506)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张掖市
一、招标条件
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爆破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上水库位于黑河出山口左岸盘道山山顶,属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白银蒙古族乡管辖,下水库位于黑河出山口左岸戈壁滩地,属于张掖市甘州区甘浚镇管辖。电站装机容量14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为8h。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已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甘肃省发改委核准审批,并于2023年2月取得可研报告水电总院正式审查意见。为保证本电站建设阶段各项工程的爆破质量,监测爆破有害效应,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需在工程爆破阶段开展爆破监测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爆破安全监测、爆破技术咨询等。主要工作内容和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库沥青面板堆石坝坝基,上、下水库库盆,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隧洞,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地下厂房周边附属洞室,尾水系统,下水库进/出水口,龙首电站,其他部位(包括上下库连接路隧道,河西水电公司办公生活楼,龙首隧道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等)等施工期间(含爆破试验)的爆破振动监测、爆破空气冲击波监测、爆破影响深度、爆破飞散物距离核查、爆破技术咨询等工作。
2.3服务期
本项目的计划服务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度调整实际服务期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且包含爆破质点振动监测内容)。
(2)业绩要求:近10年(2013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爆破安全监测项目。
(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及以上爆破安全监测工程的工作经验,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爆破安全监测工程的工作经验,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不接受被监测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及其下属企业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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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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