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己落实资金来源。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太平镇450MWp光伏发电一期200MWp项目施工监理
三、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
四 、项目概况:
广州发展太平镇450MWp光伏发电(一期200MW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太平镇,隶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地处滨海新区南端,东邻海滨街道,南连
河北省黄骅市,西接小王庄镇,北邻大港湿地白然保护区,区域总面积174.93
平方千米。
本工程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电池组件部分安装于固定支架上
(采用固定倾角为22°),部分安装于柔性支架(大约90MW)。本光伏电站总装
机容量约为450MWp, 本期建设200MWp。由54个3.75MWp 子阵组成,子阵包括单
晶硅组件、箱变、逆变器等。每7~8台位置相近的箱变串在一起汇成1回35kV
集电线路,本工程共以7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 集电线路接至新建220kV 升
压站,升压至220kV 后通过1回220kV送出线路(新建)接入500kV 静海变电
站220kV 升压站间隔。具体接入方案以电网接入批复为准。
本项目本期新建一座220kV 升压站,项目总体规划安装2台主变,本期建设 一台1×200MVA 主变,预留远期主变及35kV配电装置基础建设位置,升压站建 筑物本期按照450MW 规模全部建设完成,建筑物包括(不限于)生产楼、综合楼、
水池及泵房、危废室等。
本项目拟采用集中式共享储能,租金已包含在后期运维费用中,不包含在本
次招标范围内。
五、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5.2 招标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建 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监理 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NB/T32042-2018) 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 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的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开工准备到建安工程施工准 备、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接入工程、设备/材料检验或验收、试验及检查 测试、调试、项目试运行、初步验收、设备最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 理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移交等。此外还包括协助业主并指导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所 需全部报建手续,协助业主催交设备,组织到货验收及交接,负责工作计划编写、 审查及落实、考核等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安全、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 “两管理” (合同、信息管理)、 “一协调” (协调业主和设计、 设备、材料、施工承包商的关系)和“小业主、大监理”的原则进行。同时针对 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PDCA) 的管理思路,形成计
划一实施一检查处理的闭路循环。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方应根据所承接的监理业务,设立由总监理 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所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现场设立常 驻监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 业主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终止工程承建单
位合同,或建议撤换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业主必须在监理方实施监理前,将监理方、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定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 程师也应及时将其所授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权限,书面通知各承 包方。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须经业主同意并通知各有关承包方。各承包方应为
监理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有关记录、报表等各种资料。
监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审核意见、通知、工作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计划、
总结等等都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出具。
5.3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约12月,监理方应在收到业主书面的工程启动通知后3日内 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的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
开展工作。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 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 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 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 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2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7.3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的内容盖章投标人声明;
7.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8.1、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 月 日起-2024年 月 日止; 投标登记及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月日17:30起,2024年月日17:30止(北
京时间)。
8.2、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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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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