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供应商
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已由中国银行股份 青海省分行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发包内容:选择3家供应商为我行工程项目提供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合同估算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基本
3.2具备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具有3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并提供以上会计师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就下列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内容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3年内):
(1)我方承诺:在招标人支付合同款项时,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2)我方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与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3)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我方已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4)我方承诺: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5)我方承诺:截至招标公告发布/邀请发出之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方承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邀请发出之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我方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招标人有权将我方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8)我方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入名单处罚期内。
(9)我方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方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我方承诺:如国家对我公司本项目所投产品有相关强制认证要求,在供货前提供所报产品满足相关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适用)
(11)我方承诺:如我方所报货物/服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鉴定(认证)制度,在供货前提供所报货物/服务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适用)
(12)我方授权贵方查询或调查我们递交的与本投标文件有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同意在贵方的要求下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以及通过我们的
(13)我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 【如允许关联方参与采购,可根据具体项目调整】
(14)我方承诺:我方不是招标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招标人关联方所控制,招标人如果发现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我方放弃中选资格【适用于审计服务、评估服务和法律服务项目,不是此类采购此条可删除】。
(15)我方承诺【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我方不是招标人的关联方,若在采购过程中我方成为招标人的关联方,将及时告知招标人。
£我方为招标人的关联方,我方的报价遵守商业原则及监管相关规定,为市场公允价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注:上述3.5、3.6条须提供相应承诺函,加盖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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