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盐碱地治理千亩水肥一体化推广示范基地(一期)
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格尔木市盐碱地治理千亩水肥一体化推广示范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投标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盐碱地治理千亩水肥一体化推广示范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佳荣-2023ZB-140
1.3采购人∶格尔木市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4采购代理机构∶佳荣工程项目管理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成交投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项目区700亩盐碱砂地进行水肥一体化田间设施管沟开挖、灌溉主支管网铺设、管沟回填及滴灌管、阀门井、泄水井田间智能远程控制器安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180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红柳村;
2.4最高限价:2827916.59元;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安全目标∶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需提供查询截图)。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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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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