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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皇城抽水蓄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5     浏览:12    
核心提示: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能源〔2022﹞5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
 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能源〔2022﹞5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境内,占地面积约6754.72亩,上水库位于肃南县柳湾村北部山顶台地,下水库位于罗圈沟内临近沟口处,与下游西营水库直线距离11km。站点距离张掖市区直线距离约185km,距离武威市区直线距离约45km。项目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的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满发利用小时数6h,额定水头547m,距高比5.42,设计年发电量16.37亿kWh,年抽水电量21.83亿kWh,综合效率75%。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843m,死水位2814m,调节库容742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89m,死水位2251m,调节库容679万m³。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采用“一洞两机”方式布置。

2.2项目建设规模: 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初拟装机容量140万kW

2.3项目建设工期:

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达标投产及创优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为止,其中,重要节点如下: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3月1日。

主体工程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日。

厂房开始开挖日期:2025年12月1日。

首台机组发电日期:2030年6月30日。

全容量并网日期:2030年12月31日。

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32年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44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

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

(2)工程技术服务

招标阶段和施工详图阶段勘察设计(含竣工图编制)(不含建设管理营地规划、勘察设计)、信息化、特殊专题研究、施工科研试验、水情测报工程及国家设计规程规范调整增加的技术专题、数字化等。

(3)工程设备采购

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的采购(不含安全监测设备、交通设备)。

(4)建筑安装工程

1)土建主体工程

包括上水库、输水工程、下水库、地下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站工程、交通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仓库等建构筑物(不含建管营地房屋建筑工程)。

2)施工辅助工程

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水及供电工程(35kV线路、施工变电站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厂内10kV线路的采购、施工由业主另行委托)、施工通信工程、导流工程、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渣场防护工程、地下洞室通风、施工区封闭管理等。

3)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包括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设备的安装(不含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包含全部电站涉网试验)、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

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包括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及验收(不含植物措施)。

(5)爆破监理服务。

(6)承包人负责完成阶段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专项验收(枢纽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档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等。

配合发包人开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竣工决算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7)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工作。

2.5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7其他补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方面还应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等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4)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近3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业绩应满足3.1.3.1或3.1.3.2的规定:

3.1.3.1投标人应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建设的单个项目总装机120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或:

3.1.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勘察设计方面,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建设的单个项目总装机12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全过程(预可研、可研、招标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业绩;

(2)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建设的单个项目总装机12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施工业绩;具有在建或已完工跨度20m及以上暗挖洞室土建工程业绩;

(3)机电设备安装方面,具有在建或已完工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机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以上各类业绩均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1.4组织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

3.1.4.1项目总经理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不少于15年水电工程管理或水电工程设计工作经历;担任过1个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工程设总(或副设总)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职务。

3.1.4.2项目副总经理(设计)要求: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不少于15年水电工程设计或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设计项目经理(或设计总工程师)。

3.1.4.3项目副总经理(施工)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聘用单位为投标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具有不少于15年水电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1个及以上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职务。

3.1.5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

3.2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标书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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