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伊犁热电厂2台330MW空冷机组分别于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月24日投产,采用东方锅炉厂生产的DG1180/17.5-II13亚临界锅炉,设计燃用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皮里青煤矿煤种。伊犁热电厂已完成低温省煤器改造、超低排放改造,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当前取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计划实施取水水源改用城市中水。为了满足国家环保规范及相关要求,现进行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工作,新建一套低温闪蒸浓缩系统及高温旁路烟气烟干燥系统,以达到脱硫废水零排的目的。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构、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地质勘探(含土建基础部分)、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对系统范围内的技术、性能、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并提供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设计、主要设备到达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024年4月10日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4年9月30日完工并验收合格;利用各机组停机检修机会依次完成新增系统和原系统连接及所有接口工作,近期招标人两台锅炉计划检修时间如下:
2024年度:
#1炉预计在2024年4月安排一次C级检修,#2炉预计在2024年6月安排一次C级检修。投标人对工期要求应予以全面、充分完整的理解。
2.4建设地点:新疆伊宁市伊犁热电厂厂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或甲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甲级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提供资质证书);
3.3资格要求3: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300MW或以上等级燃煤机组脱硫废水高温旁路烟气干燥项目投运业绩及1个300MW或以上等级燃煤机组脱硫废水低温闪蒸浓缩项目投运业绩(低温闪蒸浓缩系统单列废水处理量≥12m3/h)(提供合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文件,必须能证明投运日期、机组容量、项目内容等符合业绩要求,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文件首页、合同范围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300MW或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EP或EPC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文件或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项目业绩内容必须包括低温闪蒸浓缩和高温旁路烟气干燥);
3.5资格要求5: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1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1日 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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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