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宁远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第二次)招标公告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 受业主委托,就江华、宁远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项下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华、宁远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ZPGJCG-YZ-007
三、项目概述及内容:
1、采购内容
(1)外包商承诺提供一日三餐全年264天餐饮服务,必须满足邮政方的供餐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合理,供餐时间:早餐7:00-8:20,中餐11:30-13:30,晚餐根据各县(市)区 要求进行制作。
(2)外包商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主打菜每天有变化)。每周需向邮政方提供下周菜单,严格按照邮政方审核后的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单时,需事先征得邮政方同意。
(3)遇到突发应急事件、重大活动、会议活动、接待活动等,在保障正常就餐的时按照要求的时间、工作内容等无条件配合完成供餐服务(如增加临时服务人员,加班加点等),食材由甲方负责,乙方免费烹饪。
(4)外包公司人员配备要求:江华县、宁远县各按照1名厨师、1名杂工标准配备。
(5)服务期三年,经考核合格,合同一年一签。
2、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标段划分 |
采购内容 |
年度预算(万元) |
三年预算(万元) |
标段一 |
宁远县 食堂外包服务 |
44.603 |
133.809 |
标段二 |
江华县 食堂外包服务 |
43.603 |
130.809 |
合计 |
88.206 |
264.618 |
注:(1)投标人最多可投标1个标段,可中标1个标段。
(2)永州宁远、江华 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用包工包料,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一家供应商,服务期三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且经邮政方认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及永州市 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 及永州市 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9.投标人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硬盘信息或者网卡信息一致的,从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
五、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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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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