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山露天煤矿目前开采首采区,沿煤层倾向向南纵采推进,煤层倾角平均15°,地表开采南北倾向长度2.7km,东西走向宽度2.3km,最低剥离水平+2320m,最低采煤水平+2305m,采深平均210m,采煤工作线长度950m。南帮、东帮为工作帮,西帮为临时靠界端帮,台阶高度均按15m设置,北帮为非工作帮,按煤层底板角度设置。西端帮与东方金盛露天矿接壤。
西帮已建成采煤破碎站;采煤破碎站周围及基底均由砂岩组成,站体高度15m,东西长度60-80m,南北长度50m;破碎站东侧临空面即+2370水平有一条宽度15m的运输车道,道路西北侧为破碎站机道及辅助供电等重点设施,加之受爆破震动、车辆震动以及该区域顺倾地层等内外多重因素综合影响下,使得该区域边坡稳定性存在一定风险,主要表现为破碎站东侧临空面坡体破碎,并形成多条裂缝,时而片落。
在采煤破碎站上部即+2385水平为卸载平台,南北向为运输道路,+2385~+2400坡面岩体长期受地下水侵蚀并伴随风化作用、生产爆破震动及地质构造等内外因素作用,威胁该区域作业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招标范围包含采煤半连续及区域内边坡调查、危险性评估及稳定性情况分析,具体的施工设计、防治工程施工及治理后效果评价,包括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安全措施等所有内容。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实施地点: 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或(资质类别:设计甲级、施工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合同业绩1份,且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4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