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
2.2 建设规模:2×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 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工程配套西王寨煤矿,建设规模为 6.00Mt/a。
2.3 建设工期:暂定 2024 年 6 月 30 日开工建设, 2026 年 7 月 31 日第一台机组 投产发电, 2026 年 9 月 30 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建设工期 25+2 个月,最终 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4 设备名称:给煤机设备。
2.6 数量: 12 台。
2.7 技术规格:型式:电子称重皮带式。
2.8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黄甫镇黄糜咀施工场地。
2.9 交货期: 2025 年 8 月 30 日(暂定),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10 供货范围:给煤机本体(含变频电机、减速机、电子称重系统等)、出口煤 闸门(含执行机构及进出口正反法兰及紧固件)、进、出口落煤管(含变径管)、 进、出口落煤管的可调联接器等, 包含运费、现场技术服务费、包装费等。详见 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 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 利权益。
3.1.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 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 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 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 则申请 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2 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10 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具有设计、制造、销售 4 个项目(相同及以上容量机组项目)相配套电子称重式给煤机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
运行业绩:投标人具有 2 个项目(相同及以上容量机组项目)相配套电子称 重式给煤机满 2 年的运行业绩, 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 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
签字页及用户证明)。
其他说明:
A、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 “供货设备清单页 ”形式不限, 只需证明设备数量、容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B、供货业绩和运行业绩中的“用户证明 ”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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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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