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绿地综合建设大黑河花海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绿地综合建设大黑河花海给水工程,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计划投资 57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绿地综合建设大黑河花海给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花海片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61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诉讼案件信息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6)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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