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东距甘肃环县约110km,西距甘宁边界约57km,南距固原市约23km,北距中卫市约169km,距宝中铁路三营站13.97km,距固原六盘山机场约14km。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高效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具备供热功能),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配置2台50t/h燃气启动锅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2台燃气启动锅炉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方案优化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实际交货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燃气启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小于35t/h,额定压力不小于1.27MPa)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