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硝酸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陕煤集团榆林化学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含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硝酸采购(招标编号:0866-23B2SXQY0962)。
2.2项目概况: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煤气化、合成气净化、H2/CO分离、草酸二甲酯、乙二醇、粉煤热解等生产装置和配套的公用工程装置、辅助设施、储运设施、服务性设施、全厂性工程和厂外工程。
2.3招标范围:乙二醇工厂硝酸(技术指标:硝酸≥68%;亚硝酸≤0.1%;灼烧残渣≤0.01%; GB/T 337.2 -2014)年暂估使用量13200吨;
投标人责任范围:卖方需提供满足技术指标的硝酸产品,卖方需提供买方所需硝酸的供货、检验和验收、运输、检测报告、相关技术资料、指定期限及指定地点交付以及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定选择1家投标人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附件要求。
2.4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5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按买方需求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需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自己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承诺每批次货物运输可选择自有运输单位或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押运人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资质文件,运输车辆具备危化品运输安全要求,不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单位运输货物;承诺将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具备资质的复印件随货一同交付,并确保这些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承诺每批次起运前提供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报名时投标人需对上述内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在车辆资质备案时提供《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以上内容请提供承诺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份及以上硝酸合同业绩,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为准(同一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按1份业绩计算),合同文件及采购订单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无行贿犯罪行为(包括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列入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到2024年1月4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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