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距离中卫市区14km,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 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一期东侧,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发展、资源节约、负面清零”原则,以“党建+”领航,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合规,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规范、透明、廉洁的阳光工程!机组投产后可与大基地协力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集团公司产业布局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4台锅炉配套的等离子点火装置,包括每台锅炉配套的2层等离子体点火装置、冷炉制粉系统、辅助系统等设备设施及其附件,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1.3交货期:设备满足2025年1月发货能力,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等离子点火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2-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05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