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水电公司生物园区办公楼宇及其附属设施修缮工程,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8号。本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1#楼、2#楼、3#楼、5#楼以及室外的原有非承重结构、设施、装饰装修、暖通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园区管网系统等的拆除清运,对园区建筑物内外、对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园区道路、园区绿化、围墙及大门重新进行修缮改造等,同时完成对各系统的试验及调试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1#楼修缮工程;
(2)2#楼修缮工程;
(3)3#楼修缮工程;
(4)5#楼修缮工程;
(5)室外工程;
(6)零星工程;
(7)其它必要的工作。
1.2.2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1)1#楼修缮包括建筑结构、外墙面、屋面防水、雨蓬、门厅大堂、休闲区、服务台、值班室、宿舍、健身房、活动室、多功能厅、机房、楼梯间、配电室、过道、管道井、卫生间、布草间、洗衣间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 、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房间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
(2)2#楼功能性改造,包括屋面、门厅大堂、服务台、值班室、宿舍、卫生间、布草间、洗衣间、楼梯间、配电室、过道、管道井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房间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
(3)3#楼功能性改造,包括建筑结构、电梯、外墙面、屋面防水、门厅大堂、形象墙、休闲区、服务台、值班室、车班室、实体技能培训室、档案室及档案功能室、办公室、接待室、电教室、教学培训室、视频会议室、研讨考评室、阶梯教室、机要室、党员活动室、休息室、卫生间、茶水间、保洁间、机房、配电室、楼梯间、过道、管道井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房间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视频会议布置要求的墙面、地板、灯光、背板及智能会议显示系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工作。
(4)5#楼改造,包括建筑物外墙、门厅、餐厅、清真餐厅、自助餐厅、包间、卫生间、配电室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室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
(5)园区道路、围墙及大门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园区道路相关改造、园区封闭围墙、园区大门及门卫室修缮改造、相关试验等;
(6)园区暖通、给排水、消防、雨污分流系统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园区内管网系统改造、园区管路与城市管网连接改造等。
(7)园区绿化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原有绿植的移栽、新增绿化区域的施工、绿化区域内便道施工等。
(8)零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各个建筑物散水、路灯、旗台、园区形象标志物修缮改造以及部分零星施工等。
(9)样板工程,本项目实施前投标人须按照发包人指定的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合同规定的施工材料以及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制作样板间,经发包人验收许可后方可开展其他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8号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园区;
1.2.3.2项目工期:总工期3.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项目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提供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总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须反映合同工作内容及金额、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主联系人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1#楼修缮工程;
(2)2#楼修缮工程;
(3)3#楼修缮工程;
(4)5#楼修缮工程;
(5)室外工程;
(6)零星工程;
(7)其它必要的工作。
1.2.2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1)1#楼修缮包括建筑结构、外墙面、屋面防水、雨蓬、门厅大堂、休闲区、服务台、值班室、宿舍、健身房、活动室、多功能厅、机房、楼梯间、配电室、过道、管道井、卫生间、布草间、洗衣间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 、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房间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
(2)2#楼功能性改造,包括屋面、门厅大堂、服务台、值班室、宿舍、卫生间、布草间、洗衣间、楼梯间、配电室、过道、管道井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房间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
(3)3#楼功能性改造,包括建筑结构、电梯、外墙面、屋面防水、门厅大堂、形象墙、休闲区、服务台、值班室、车班室、实体技能培训室、档案室及档案功能室、办公室、接待室、电教室、教学培训室、视频会议室、研讨考评室、阶梯教室、机要室、党员活动室、休息室、卫生间、茶水间、保洁间、机房、配电室、楼梯间、过道、管道井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房间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电投集团公司视频会议布置要求的墙面、地板、灯光、背板及智能会议显示系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工作。
(4)5#楼改造,包括建筑物外墙、门厅、餐厅、清真餐厅、自助餐厅、包间、卫生间、配电室等部位的修缮改造。
主要内容包括: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的拆除原有非承重结构、设备设施、装修以及建筑垃圾清运,非承重墙的改造、外墙面改造、屋面防水、雨蓬、砌体隔墙、隔断、轻质隔墙、玻璃墙、门厅、地面、墙面、吊顶、门窗、室内防水、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系统、配电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的改造、试验调试以及室内设施设备优化改造。
(5)园区道路、围墙及大门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园区道路相关改造、园区封闭围墙、园区大门及门卫室修缮改造、相关试验等;
(6)园区暖通、给排水、消防、雨污分流系统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园区内管网系统改造、园区管路与城市管网连接改造等。
(7)园区绿化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原有绿植的移栽、新增绿化区域的施工、绿化区域内便道施工等。
(8)零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各个建筑物散水、路灯、旗台、园区形象标志物修缮改造以及部分零星施工等。
(9)样板工程,本项目实施前投标人须按照发包人指定的设计方案、设计效果图、合同规定的施工材料以及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制作样板间,经发包人验收许可后方可开展其他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四路8号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园区;
1.2.3.2项目工期:总工期3.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项目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提供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总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的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须反映合同工作内容及金额、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业主联系人等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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