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航空发动机线束及小型风机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组供货-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航空发动机线束及小型风机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组供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详见公告正文,招标人为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航空发动机线束及小型风机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组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航空发动机线束及小型风机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组供货: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2日16时00分00秒---2024年01月08日16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航空发动机线束及小型风机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空调设备、冷水机组供货(项目名称)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供货清单范围内的空调设备、冷水机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多联机、空气源热泵、自然冷却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等的供货及质保、培训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0号。
2.3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0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至项目现场。
2.5质保期: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合同估算价:11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同时具有1个不少于400万元的空调设备类销售业绩和1个不少于400万元的冷水机组类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内容、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
(2)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不少于800万元的空调设备、冷水机组类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内容(合同内容页需要体现同时包含了空调设备和冷水机组的供货)、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
(3)本条3.3的以上(1)和(2)所述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两条之一。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主要货物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6:00时至2024年1月8日至16:00 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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