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3-230396
市政建设集团
莱州市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碎石、机捣石和浆砌块石采购项目
竞标文件
采 购
4、交货时间
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开始发货,供货周期122个月。具体交货期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按甲方下达的送货通知及要求到场时间进行送料,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朱桥镇、沙河镇、城港路街道 市政建设集团 莱州市小沽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现场(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莱州工程 市政建设集团 莱州市小沽河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古村)。
6、质量要求
详见竞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对账,季度付款。以甲方现场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每月20日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甲方和乙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交甲方财务挂账。结算日期后3个月内支付当期已结算材料款的80%,全部材料供应结束并完成结算后12个月内支付至全部结算材料款的97%,剩余3%在全部材料供应结束并完成结算起24个月内无息付清。
8、其他
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竞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取得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者检测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需提供从2020年至今新签的类似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清晰且内容完整、真实有效的供货合同扫描件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包含数量和总额)。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竞标项目。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的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公司参加本次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