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2024-2025 年三、四号煤场倒运,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 10577 号。
2.2 计划工期: 2024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
2.3 招标范围: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一、二号煤场往三、四号煤 场进行储煤, 三、四号煤场存煤倒运到一、二号煤场;三、四号煤场平整、分层压实、整形、 封垛、增设排水沟、消防通道建设;每日工作结束后煤场场地清理、平整,运输车辆途经道 路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污染治理等工作。
3. 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3.1 承包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承包人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近 3 年(2021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类似业绩, 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 间页等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 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承包人不得 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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