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4.1191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厂区周围道路四通八达,对外交通便利。拟建场址坐标为东经105.945153°, 北纬29.283517°,拟利用厂区的 10 个屋面建设光伏电站,发电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本项目共有3个10kV并网点,接至厂区10kV配电室母线。
本项目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约为24.11915MWp,光伏组件采用P型550Wp单晶硅单面光伏组件,共43853块,拟配置320kW 组串式逆变器,交流侧总容量为16.96MW。
最终方案以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方案及其审查意见为准(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屋顶光伏区、接入10kV开关室、地下管网络等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屋顶载荷检测、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质量监检、地方关系、长城汽车厂房业主关系协调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024年1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5月30日前具备首批并网条件,2024年7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全容量并网3个月后移交生产。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
①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MW及以上分布式已完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至少25MW的已完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项目容量10MW及以上已完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至少25MW的已完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项目容量10MW及以上已完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或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容量至少25MW的已完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10MW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时至2024年1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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