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第三批次)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中煤靖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等环保装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ZZ066024580031/1)
标段2: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ZZ066024580031/2)
标段3:循环水系统电动蝶阀及伸缩接头设备(ZZ066024580031/3)
标段4:磨煤机过轨吊(ZZ066024580031/4)
标段5:压力容器设备(ZZ066024580031/5)
标段6:空压机后处理设备及储气罐(ZZ066024580031/6)
标段7:柴油发电机组(ZZ066024580031/7)
标段8:10kV配电装置(ZZ066024580031/8)
标段9:电气监控管理系统(ECMS)(ZZ066024580031/9)
标段10:薄型智能通风系统设备(ZZ066024580031/10)
标段11:循环水旁流软化处理系统和净水站澄清处理系统成套设备(ZZ066024580031/11)
标段12:燃煤智能采制样成套设备(ZZ066024580031/12)
标段13:灰库系统设备(重新招标)(ZZ066024580031/13)
标段14:汽轮机旁路(重新招标)(ZZ066024580031/14)
标段15:汽轮发电机、汽动给水泵组、碎煤机弹簧隔振系统及设备(重新招标)(ZZ066024580031/1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满足第(1)项或第(2)项任意一项即可。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4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四(六)大管道管材成套供货和投运的业绩,且至少具有国内1台套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六大管道中P92管材成套供货和投运的业绩,不包含锅炉厂范围内供货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锅炉(A)),且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锅炉设计、制造、投运业绩,且至少具有国内1台套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四大管道中P92内径管管材成套供货和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产品(汽轮机循环水系统配套胶球清洗装置)应具有不少于在4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的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3:循环水系统电动蝶阀及伸缩接头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循环水系统电动蝶阀)应具有不少于在2个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循环水系统中的投运业绩,且满足上述业绩条件的单个项目DN2200及以上口径的电动蝶阀供货总数量不少于8只(不包括机组投运后的改造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磨煤机过轨吊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磨煤机过轨吊)应具有至少在2台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中投运业绩;
2.3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5:压力容器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和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压力容器)应具有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
2.3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6:空压机后处理设备及储气罐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290Nm3/min及以上零气耗压缩热再生干燥器)应具有至少3台国内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7:柴油发电机组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须具有不少于3个不同电厂项目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配套的柴油发电机的投运业绩(不包括技改业绩,兄弟单位和母子单位业绩不能互用),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承诺函);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8:10kV配电装置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提供所配真空断路器、接触器本体及相同品牌的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并应符合国标及IEC有关标准,10kV开关柜本体应为原厂柜产品(不得采用授权柜、组装柜、代工柜,提供承诺函);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代理品牌)具有不少于2个不同电厂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10kV高压开关柜设备运行满2年的业绩(不含改造),且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3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对安装投运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原件备查;
2.4 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招标人仅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9:电气监控管理系统(ECMS)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国内至少具有5套(不同项目)单机容量600MW(单台机组容量)及以上工程的ECMS系统的投运业绩。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0:薄型智能通风系统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防爆薄型屋顶通风器)必须具有不少于1个在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工程项目中的投运业绩,且投标人产品(防爆屋顶风机)必须具有不少于2个在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工程项目中的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1:循环水旁流软化处理系统和净水站澄清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已投产的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用于循环水或再生水深度处理的石灰软化处理系统,且采用高密度沉淀池/机械加速澄清池+滤池,且系统处理规模不小于500t/h)的设备成套供货投运业绩(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
2.4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2:燃煤智能采制样成套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提供投产的3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皮带采样机+全自动制样设备成套供货投运业绩(每个业绩须同时包含采样机+全自动制样设备)。
2.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3:灰库系统设备(重新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4个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中应用的灰库系统设备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含分包)。每个业绩的供货范围中均须同时包含干灰散装机和双轴搅拌机设备。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4:汽轮机旁路(重新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产品(汽轮机100%液动旁路)应具有不少于在4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中的投运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15:汽轮发电机、汽动给水泵组、碎煤机弹簧隔振系统及设备(重新招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至少具有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汽轮发电机弹簧隔振系统(含设计、供货)的投产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业绩的测试报告(进口弹簧及阻尼剂)须提供相关的报关单据支持;其中至少一个业绩须提供有限元分析报告)。提供的业绩必须运行情况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相关页面、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原件备查,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招标人有权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17时30分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标段1:5000元;标段2:1000元;标段3:1000元、标段4:1000元;标段5:1000元;标段6:2000元;标段7:2000元;标段8:3000元;标段9:1000元;标段10:1000元;标段11:3000元;标段12:3000元;标段13:1000元;标段14:3000元;标段15:2000元。下载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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