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业主石河子 揽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年业主石河子 揽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2024年业主石河子 揽投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2440XZJ406
3、 项目概述:邮件揽收:一是揽收业务:负责揽收特快专递邮件、快递包裹邮件、物流、国际普通包裹等业务。二是驻点业务:是指在石河子公安局、医院病例寄递办公地点、石河子政府大楼办公地点开展揽收业务预计揽收包裹约103万件(价格不做竞争,按标准执行);邮件投递:负责投递特快专递邮件、快递包裹邮件、代收货款邮件等特安类邮件;普通包裹邮件、报刊杂志、约投挂号、条码平信、挂刷、商函账单等业务,预计投递环节外包费用约860.53万元,预计业务量约464.4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不限于一年)。
4、 招标内容:本项目以包裹快递、普邮投递业务为主拟采取投递业务外包(外包公司提供交通工具模式),投递环节业务以特快、快包价格做竞争性招标,普邮投递环节以标准件价格作为竞争性招标,揽收环节包含驻点业务(不做竞争,按照区公司市场部审核后的提成标准执行)。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业主或办事机构, 或办事机构至少有三人以上进行日常管理(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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