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1-14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建筑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本标段储能区配套建设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建筑工程。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建筑工程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总工期304日历天,设备基础交安日期2024年8月30日,投产日期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其中,项目投产日期服从招标人的要求。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包括“四通一平”工程、储能场区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
2.6.1建、构筑物及园区建设
压缩空气厂房、工艺水泵房、综合水泵房、综合办公楼
压缩空气厂房、工艺水泵房、综合水泵房、综合办公楼等建筑的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等全专业施工,并满足消防等备案、验收要求。
设备基础及管沟
压缩机、膨胀机、发电机、电动机等各类设备基础。升压站、冷热水罐基础。厂房内管沟、线缆沟施工。消防水池、工艺水池、事故油池等。
园区建设及其他
场内道路、路灯、围墙、给排水系统、接地、全厂消防系统。
2.6.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储能电站所涉及的长期租地、永久征地、临时征地由招标人办理相关林地、征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须予以配合。
在招标人办理的征地红线之外,由投标人自身用到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2.6.3竣工验收
完成质量监督、竣工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及土地复垦、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所有的验收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其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储能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 竣工验收需求的工作内容也视为包含在本工程内。
2.6.4其他工作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检验、检测及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2.6.4.1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a、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
b、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
c、当地电网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
2.6.7.2项目验收
a、工程启动验收
b、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
c、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d、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及土地复垦验收
e、工程消防专项验收
f、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
g、职业卫生专项验收
h、安全专项验收
i、档案专项验收
j、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
k、项目竣工验收
2.6.4.3其它工作
投标人配合质量监督注册,缴纳注册费用,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投标人配合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勘测定界工作:投标人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图纸、划线工作;投标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钉桩、拉线及影像留存。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施工便道用地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补偿、复原、复耕、复绿、恢复及公路开口手续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储能电站原有水系的影响,新建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业主委托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投标人负责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安监卫生备案及验收、土地复垦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2.6.4.4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实施、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及完成创优策划、实施工作。要求环水保、植被恢复方案等实施应与整个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具有至少3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新建项目。需提供合同影印件,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至少2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新建项目,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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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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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