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人为包头市城投智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包头市新能源基础设施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包头市临街大型公共停车场、饭店停车场、公园停车场、医院停车场、银行及各大商业停车场等。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充电站 62 处,60kW 直流单枪快速充电桩 500 个。其中昆都仑区建设充电站 24 处,单枪充电桩 192 个;青山区建设充电站 22 处,单枪充电桩 178 个:九原区建设充电站 6 处,单枪充电桩 48 个稀高新区建设充电站 10 个,单枪充电桩 82 个,配套建设充电机、充电终端、箱变、广告牌、消防柜、监控系统等。
2.4计划工期: 2024年2月10 日-2025年2月9日,拟定建设期为12个月。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6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含)以上};
3.4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
3.5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职称证为准)。
3.7投标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3.10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
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月0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服务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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