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冰川项目技术顾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1100022001663591)
乌兹别克斯坦冰川项目技术顾问(招标项目编号:CG110002200166359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 国际(香港)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乌兹别克斯坦
一、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乌兹别克斯坦冰川项目位于乌兹普斯凯姆河中下游,距离首都塔什干直线距离约120km,下库上游为上普斯凯姆水电站(简称“P水电站”)。冰川项目拟安装3台单机容量2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00MW,属二等大型工程。本工程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年发电量和年抽水电量分别为14.07亿kWh和18.76亿kWh。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当地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备用等任务,可提高当地电网的调峰能力,改善电网的供电质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及地面开关站组成。
2.2招标范围:
1.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研究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取得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及其必要过程文件)及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相关技术规范见附件6 《 国际 乌兹别克斯坦冰川项目技术顾问招标技术规范书》。
2.主要提交成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图、附件。
(2)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专题报告。
(3)项目经济评价应包括:
a. 乌兹上网电价及用户侧电价的未来趋势预测及分析。
b. 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分析抽水蓄能项目对于乌兹电力系统运营成本的影响、对用户侧用电成本、政府补贴的影响,必要的敏感性分析。
c. 抽水蓄能与新能源消纳的经济性分析,对比乌兹传统能源方案的经济性对比。
d. 结合乌兹宏观经济的发展、外债和外汇储备情况、新能源项目投产后整体电力系统成本的变化,综合评估分析乌兹方对本项目测算的电价的承受能力,从而得出本项目经济可行性的结论。
e. 提供该抽水蓄能项目财务模型,模型内容需符合同类项目开发的市场惯例,满足甲方的要求。
(4) 本项目勘察、设计、可研工作产生的全部过程资料(限技术资料),特别是地勘资料、测绘资料、水文资料及项目所在区域电网资料。
(5) 地震安全性评价。
上述成果均包括纸质版本及其可编辑的电子版本,同时提供中文、英文与俄文版。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码 | 标的 |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码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限价说明 | 投标保证(人民币:万元) |
1 | CG1100022001663591001 | 乌兹别克斯坦冰川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 | 3000 | / | CG1100022001663591001001 | 1 | 乌兹别克斯坦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及可研 | 3000 | 3000 | / | 10 |
本项目的目标工期为6个月,计划2024年2月18日开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投标人可以在计划工期上提供工期优化的建议。
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2.4标的物描述
详见项目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2.5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国际 乌兹别克斯坦冰川项目技术顾问招标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