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小马河神头村段至邢石公路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小马河神头村段至邢石公路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已由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 内丘县小马河(神头村-石邢公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9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上级资金87%,县财政配套13%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治理:(1)小马河主河道全线清淤疏浚12.56km,新建岸坡防护墙8.104km。(2)小马河支流后河庄支沟全线清淤疏浚1.207km,新建岸坡防护墙0.338km。通过对河道疏浚、岸坡防护等工程,使治理河段排沥标准达到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5级。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1.3工程建设地
2.1.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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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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