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年度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年度柴油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本招标项目为年度柴油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国六0号及负10号柴油柴油预估共计约240吨/年(其中,0号柴油200吨,负10号柴油40吨,具体用量按实结算)。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油罐20m3*2,一次送货量在10-15吨之间。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相关部门若有新的相关规范标准出台实施的,必须满足其最新的执行标准。 交货期:合同有效期内,需保证按需方要求持续供货。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到货。紧急情况下12小时到货。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或通过相关验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同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准范围含柴油)。(3)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或提供长期固定运输单位合同及该运输单位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单项合同柴油年供货量不少于240吨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供货量,须同时提供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招标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8至2024-01-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
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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