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1.2
1.3项目概况:
对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包括仪器设备、电子产品、车辆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按照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销毁视频和注销证明材料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销毁视频和注销证明材料等。
2.3服务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资质强制性要求;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租方指定的
开户
账
行
(银行保函原件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本项目按照供应商最终报价由高至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3名(可供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
5.2采购人首先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6.报名方式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时间除外,下同),须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册(详见公告后附件)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的扫描(PDF格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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