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市册井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沙审批审[2022]2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为 沙河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总占地面积 6657.26 平方米 (合9.99亩),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1500m³/d,远期3000m³/d。主要建设构筑物:预处理池、综合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设备,紫外线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储泥池、综合工房、附属用房及厂区内部和厂区外部配套污水管网。
2.3计划工期:一标段:261日历天;二标段:114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污水处理厂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为配套管网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其他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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