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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明山头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 南县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县明山头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人为长安湖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 南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县明山头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人为长安湖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南县明山头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明山头渔场,平均海拔高度约 22m。场区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 29.245065°,东经 112.555455°。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94亩,暂定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60MWp,实际设计容量根据土地落实情况调整。

2.3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南县明山头镇

2.4建设规模:南县明山头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159.9949MWp,其中柔性支架安装容量为112.0054MWp,固定支架安装容量为47.9895MWp,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94亩,采用不低于575Wp单晶N型半片双面组件278252块,42台3150kVA箱变,每台箱变接入10/1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总计440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额定容量为130MW。

本期项目接入青树嘴100MW风电220kV升压站,扩建集电线路出线柜6面及相关电气、通讯、网络、涉网设备等。

2.5设计期限:设计计划工期为12个月。实际以招标人通知开始设计日期为准。实际工期可能因项目实际情况提前或者延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变化带来的相应成本风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县明山头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包含接入青树嘴 220kV 升压站所需设备设计)。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规模暂定为直流侧160MW,在青树嘴 220kV 升压站扩建集电线路出线柜 6 面。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电站的所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场地平整、挡土墙、护坡、道路、农业种植等辅助、附属设施,以及总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招标方采购工程(如有)等。

(2)按照行业规范及相关规定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即便未在招标范围中详细列明,只要为电站安全发电运行及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均在招标范围。

(3)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派出具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现场服务人员作为设计代表,提供现场技术支持。

(4)设备、材料及工程服务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编制及审核,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并协助招标方对设备、材料招标的评标工作及技术协议谈判提供技术支持。

(5)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方案讨论会议、外出调研、收资工作。

(6)技术方案审核、相关试验报告审核、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运行考核、阶段验收和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为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提出意见。

(7)编制设计概算(其中包括工程概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投资对比分析),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限价文件,各类设计变更费用核定,协助招标人的进行工程结算,依据招标结果编制执行概算。

(8)负责设计评审、方案讨论等会议场地组织及费用。

(9)配合土地性质核查等相关工作。

(10)配合安全三同时、环评、水保验收及消防备案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充足,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2月至递交投标文截止时间以来100MW及以上类似项目已完成的设计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合同的全部内容;

3.4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100MW及以上类似项目已完成的设计业绩(担任主设及以上职务)不少于一个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月24日9时00分至 2024 年1月31日18时00分。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

点击注册,注册后联系刘工或加微信索取需要审核的资料和购买标书流程.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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