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熔盐储热项目热工仪表设备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1-215)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熔盐储热项目热工仪表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招标方指定熔盐储热项目施工现场。
2.2 规模:/.
2.3 标段划分:/.
2.4 交货地点: 招标方指定项目地点
2.5 交货期:按订单约定时间交货,预计供货期2~3个月。
2.6 招标范围:西安热工研究院 承揽的熔盐储热项目,采购配套热工仪表,适用于熔盐介质,包括熔盐多点热电偶、熔盐雷达液位计、熔盐流量计、熔盐压力变送器等,预估150台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则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则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订单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订单,导致招标人顺延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熔盐仪表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需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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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